1、根据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的控制价审核结论,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(最高限价)为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零叁佰玖拾贰元整(1320392.00元),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(最高限价)的,视为无效投标。
2、招标文件“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”“ 一、项目概况(采购标的)”中的第1点修改为:“本项目为厦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事务中心的“厦门市劳动力大厦电梯采购项目 ”。本项目概算总金额132.0392万元,其中由大厦公维金列支45万元,剩余87.0392万元按产权占比分摊(按面积缴纳比例,其中含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约73.3505万元(由办公用房事务中心支出),其他9家业主约13.6887万元)。采购人按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位中标人,合同由采购人、德政物业(系业主委托方)和中标人签订三方合同。”